險損中心集中貫徹學習新《環保法》
發布日期:2014-05-13 訪問數:5568次 來源:
2014年4月24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修訂案》,修訂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以下簡稱“新《環保法》”)已頒布,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2014年5月9日,我院險損中心(以下簡稱“我中心”)相關人員在沈浩松主任帶領下集中深入學習了新《環保法》。首先,沈浩松主任帶領大家對照原環保法,對新《環保法》逐字逐句進行了深入的解讀和學習,然后,大家各抒己見,就對新《環保法》的認識以及新《環保法》中與我中心業務相關的條款進行了討論和分析。
新《環保法》被稱為“史上最嚴的環保法”,最大看點為強化了企業污染防治責任,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,對違法行為“零容忍”、出重拳,讓污染者承擔更高違法成本。我中心為環境保護部指定的山東省內唯一的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機構,新《環保法》的實施對我中心的發展是一個機遇,同時也賦予了我中心更重大的責任。我中心工作人員將認真學習貫徹新《環保法》的規定和要求,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,本著客觀公正的態度,為環境違法案件的辦理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持。
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 楊學巧